检察听证走进乡镇,缉枪治爆入脑入心

点击量: 时间:2025-07-21 16:20 来源:咸安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周园媛

为纵深推进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筑牢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防线。近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件的公开听证会搬进双溪桥镇人民政府综治中心。

案件回顾

承办检察官、办案民警、听证员、村委干部及村民代表在听证会现场围坐一堂。首先由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焦点问题:2015年至2016年,该镇精神病人王某某网购配件后改装了一把改制射钉枪。2023年6月,经村民反映,村委会及时介入,王某某将枪支上交。经鉴定,该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且具备发射功能的非制式枪支,王某某作案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鉴于王某某主动上交枪支并投案自首,且无前科劣迹,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咸安区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拟对王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现场

听证会上,听证员就王某某目前精神状况、生活概况及悔过情况等问题逐一提问,在把握案件全貌的基础上,围绕对犯罪嫌疑人的改造措施、监管力度等方面发表意见,考虑到王某某目前的生活实际状况,建议王某某父母及村委会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在充分了解案情并听取各方意见后,听证员一致同意对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为了进一步达到法治教育效果,宣传相关缉枪治爆政策,检察官借助听证会开展了一堂“普法宣讲课”,以听证案件作为最生动的教材,为旁听的村委干部及村民进行普法宣传。

宣讲课上,检察官组织村委干部和部分村民共同学习了2025年4月2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鼓励村民积极举报涉枪爆线索或上交持有枪支,争取宽大处理,共创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从王某某个案到村民法治意识提升,检察机关用一场接地气的听证会诠释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司法智慧。司法办案不能止于程序终结,走进群众中去,法律才有生命力。下一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保持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打击高压态势,不断创新“听证+普法”办案新形式,以“小切口”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良法善治模式,为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