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酿冲突,综治调解化干戈!

点击量: 时间:2025-06-27 12:37 来源:通山检察 责任编辑:李思源

生活中,邻里间的磕磕绊绊时有发生,但若处理不当,小摩擦也可能升级为大矛盾。近日,一起因房租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看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如何携手综治中心,用司法温度消融矛盾坚冰!

2024年11月15日,阮某某与张某某路边一场普通的相遇,却因房租问题点燃了“火药桶”。阮某某因拖欠房租,与上门讨要费用的张某某发生争执。从激烈争吵到肢体拉扯,双方情绪失控,最终演变成扭打。混乱中,张某某不慎被绊倒摔伤,经通山县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伤情达到轻伤二级。

案件发生后,通山县公安局迅速展开侦查,并于2025年1月3日将案件移送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仔细阅卷发现,阮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此前并无犯罪前科,且阮某某已向张某某进行赔偿,并获得对方谅解,同时自愿认罪认罚。

因民间纠纷而起的案件,法律裁决能给出是非曲直的答案,却未必能抚平当事人心中的疙瘩。法律条文的刚性尺度能界定责任,但撕裂的邻里纠纷并非一纸判决就能修复。考虑到这些,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托通山县综治中心这一基层矛盾调解“主阵地”,开展案件处理工作。

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

在综治中心,检察官组织召开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听证会上,检察官既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确保依法办案;又借助综治中心的调解优势,引导阮某某深刻认识自身错误,真诚向张某某道歉;同时,也让张某某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温度,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从剑拔弩张到冰释前嫌,综治中心就像一座沟通的桥梁,让法理与情理完美交融。这不仅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更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生动诠释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智慧。

司法有尺度,更有温度!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是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也是综治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实践。未来,我们将继续用法治力量守护群众安宁,让每一个案件都传递公平正义,让每一次调解都温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