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汪工作室:巧用“加减乘除”法 跑出纠纷调解“加速度

点击量: 时间:2023-11-09 09:21 来源:通山政法委 责任编辑:徐卫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通山县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个人品牌工作室老汪工作室为示范,积极发挥本土调解资源优势和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着力打造一批口碑好、威望高、专业性强的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在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

争议焦点“加”法理

成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之前,汪英舒已经在通山县人民法院工作了31年,先后担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民事案件审理经验丰富,法律专业知识过硬,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在通山法院退休后,老汪到通山县人民调解中心当专职人民调解员,并2021年9月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在调解过程中,老汪善于从法律角度及时准确找到双方当事人矛盾争议点,将法理贯穿调解过程的始终,注重以法劝人、以法服人、以法育人。

2021年12月,通羊镇李某因同村村民成某借款10万元未按期归还利息想去法院起诉,但又不想伤了同村之情,考虑再三来到人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老汪接手案件后,先讲法再说理,两人认识到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法律规定,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即使开庭审理,最终的结果与调解相差无几。最终,双方就利息偿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成某当场以手机转账的方式向李某支付了利息,顺利实现“小事化了”。

源头治理诉累

人民调解有着不收费、自主协商、方便快捷的优势,老汪退休前刚好是县人民调解中心的派驻法官,对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非常熟悉。在受理法院委派的诉前调解案子中,老汪引导涉诉群众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

在调解法院委派某银行与通山个体工商户徐某金融借贷纠纷中,老汪发现双方借贷事实争议不大,考虑到徐某因疫情投资亏损,贷款到期本息全部偿还将面临资金链断裂等困难,老汪在接到该银行调解诉求后,组织双方多次会谈调解,并劝说双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后同样具有法律执行力。最终,银行同意让徐某优先偿还本金,在时间和利息上给与宽限、减免。

司法确认“乘”合力

面对双方当事人除了达成调解协议后,关注调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老汪在调解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感慨道在调解一起借贷纠纷中,针对一方当事人无视协议内容,不想履行心理,老汪一针见血指出,司法确认后不履行债务,将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影响个人征信。最后该当事人经过考虑,主动偿还债务,该纠纷得以顺利解决。2022年,老汪工作室采用“行业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高效化解119件借贷纠纷,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县人民调解中心有专业的调解员,并设有法官工作室,我们要充分发挥行业调解的专业性与法院审判工作的权威性,从专业角度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析和判定,调解成功后导双方当事人马上进行司法确认,确保纠纷化解达到1+1>2的良好效果”通山县人民调解中心负责人吴世诚说

调后问效“除”隐患

矛盾纠纷不完结,跟踪问效不解除。由于矛盾纠纷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与矛盾有利益关系的人员难免在调解成功后又产生后悔不想履行的心理,老汪工作室坚持“调后问效”的工作原则,实行全过程调解跟踪,定期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关注双方调解协议履行和后续关系发展等情况,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手段反映合理诉求。

通羊镇宋某与某因债务问题产生矛盾,在调解过程中,老汪细察觉到虽然陈某本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但其妻子态度有所抵触,可能不会积极履行调解后的第四天,老汪工作室电话联系陈某,经过耐心沟通,最终确认双方当事人已履行完毕。

多年调解工作中,老汪总结提炼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加减乘除”调解法,即争议焦点“加法理,源头治理“减”诉累,司法确认”合力,调后问效“除”隐患。一年来,老汪工作室共成功调解借贷矛盾纠纷320余起,有效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化解在萌芽。

老汪工作室是通山县创建品牌调解室的一个缩影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体现,通过聘请政法各单位退休有经验的政法干警,充分发挥他们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有着做群众工作的丰富经验,“枫桥经验”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使其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等工作中发挥出更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