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湖北省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鄂人社奖〔2026〕18号)精神,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严格审核、征求意见基础上,择优确定了4个“湖北省政法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和4名“湖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排名不分先后,名单见附件)。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6日至8月12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咸宁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工资科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咸宁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联系电话:0715-8126033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8号
邮编:437000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工资科
联系电话:0715-8235950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
附件:湖北省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名单
中共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5日
湖北省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4个)
中共通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嘉鱼县公安局潘家湾派出所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咸宁市咸安区司法局温泉司法所
二、先进个人(4名)
李 野 咸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罗 凯 赤壁市人民法院赤马港人民法庭庭长
余 奕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熊 燕 中共崇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