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咸宁市全体法学会会员及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倡议书

点击量: 时间:2025-02-18 10:44 来源: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思源

1月10日至11日,中国法学会在北京召开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致信大会,激励法学法律工作者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致信饱含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学会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法学会事业高质量发展寄予的厚望。咸宁市法学会因工作成绩出色,荣获“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个莫大的殊荣令人鼓舞、催人奋进!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精神,抢抓前所未有的机遇,转变工作理念,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新时代我市法学会工作新局面,再添光彩、再续辉煌,我们向全市法学会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引领上示范带头。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不仅是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还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更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牢牢把握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保持高度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政治方向。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示范带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坚决抵制各种错误言论的侵蚀,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践行者、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者。

三、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示范带头。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主动肩负起研究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职责和使命,时常对照“十一个坚持”审视自身,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厉行法治的磅礴动力,把宏伟壮阔的蓝图转化为法治咸宁建设的生动实践。

四、在加强理论研究、推动法学创新上示范带头。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重要使命,对法治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和推动意义。必须按照“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要求,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法学研究,确保法学研究正确方向。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广泛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回应时代需求,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法学研究、提出法律建议,推动法学理论的创新与发展,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撑。

五、在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社会发展上示范带头。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完善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的政策措施,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投身法治宣传教育,带头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广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在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建言献策上示范带头。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党委政府战略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法治热点,为政府决策、企业发展和公民权益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守护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利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踊跃参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范、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提出法律措施、提供决策参考,当好“智囊团”“思想库”。

新使命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新挑战艰巨光荣,新时代大有作为!让我们携手奋进,再接再厉,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实干担当、勇毅前行,奋力推动咸宁法学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