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谭品庄同志评定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相关情况的公示
关于谭品庄同志评定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相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的规定,经咸宁市委政法委委务会集体研究,一致认可谭品庄同志的相关行为符合见义勇为。
为倡导扶危救困风尚,弘扬见义勇为正气,推动平安咸宁建设,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拟通报表扬谭品庄同志为“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咸宁市委政法委联系。
联系电话:0715—8126280。
中共咸宁市委政法委
咸宁市见义勇为促进会
2023年10月26日
谭品庄见义勇为事迹
谭品庄,男,汉族,1986年1月20日出生,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现为通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辅警。
2021年11月6日23时许,谭品庄同志在加班后回家途中,经过通山县通羊镇的一处居民楼,发现二楼一户房屋内起火燃烧。事发紧急,谭品庄同志一面打119报告火情,一面冲上二楼,但呼喊、拍打房门未得到回应。事发紧急,因担心着火引燃煤气罐等危险物品造成更大危险,谭品庄同志抄起砖头将防盗门砸开。屋内浓烟滚滚,谭品庄大声呼喊,一名老太太踉踉跄跄走出,谭品庄一把将老太太扶到楼下安全地带。得知其老伴还在卧室睡觉,谭品庄便立即转身冲入火场,在浓烟中艰难搜索,摸进卧室找到另一名老人,他已经被浓烟呛得浑身瘫软,谭品庄迅速将其背出火场。不一会儿,消防队员赶到,迅速将火扑灭。两位老人经及时送医治疗,均安然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