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山:探索“123456”微治理 共同缔造平安家园
近年来,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践行共同缔造理念,创新探索“123456”微治理方式,健全完善综治中心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科技支撑、集约高效的运行集中和事权匹配、分级负责、多元化解机制,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平安成果共享的良好工作局面。2022年,通山县荣获平安湖北建设示范县。
打造“一个中心” 构筑基层社会治理平台
通山县以县级综治中心为中枢,乡村两级综治中心为支撑,着力构建实战指挥、一线处置、信息收集三级联动工作平台。
强化实战指挥。按照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县级综治中心加大建设投入,明晰功能分区,优化资源配置,将信访接待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五心合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研判分析、协调指导、检查督办平安建设作用,搭建起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站式服务平台,让群众反映诉求、解决矛盾只跑一次,只进一门。
强化一线处置。坚持一线履责、一线化解、一线防控,乡镇综治中心统筹社会各方力量,整合建成“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一体化工作平台。乡镇班子成员在综治中心进行轮值带班,党政主职每周最低在综治中心“坐诊”接访1天,直面群众诉求,推动问题解决,增强群众信任。自乡镇书记、乡镇长“坐诊制”落实以来,全县各乡镇书记、镇长共接待来访群众1503人次,推动解决问题348个。
强化信息收集。村级综治中心设立信访接待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网格化管理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室、视频监控调度室六大功能室,成立以“一法官、一律师、一支书”为常态,相关职能部门和民间力量共同参与“3+X”工作室。在村网格员收集本村各网格平安稳定信息基础上,对于简单的矛盾纠纷纳入到村综治中心“3+X”工作室,就近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来,乡村两级综治中心现场办理各类事项3685件,接待服务群众5919余人,法律服务援助70人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82件,调解成功1063件,调解成功率达98.24%。
用好“两支队伍” 壮大基层社会治理力量
充分结合“专业力量+社会力量”共同缔造模式,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由“单兵作战”变为“群体作战”,着力为基层治理聚力蓄势赋能。
加强平安建设专业力量。调整充实乡镇、村(社区)平安建设机构和人员。全县12个乡镇全部配备政法委员,设立政法办专职副主任,增加专职工作人员;各村(社区)治调主任、辅警做到了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同时以“平安咸宁全域提升”和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为载体,抽调精锐政法干警为组长,网格员、辅警、治调主任等为成员,每月固定一天作为村(居)、企业走访日,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参与镇村平安建设工作分析研判会,妥善处理化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构建齐抓共管的群防群治体系。积极发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平安建设工作。各村(社区)聘请村民代表和本村“五老”人员担任义务调解员和平安建设志愿者,建立乡理事会和调解委员会,立足于早防范、早调解,以组为单位组建治安巡逻队,整合辅警、网格员等基层平安建设人力资源,组建“十户联防”、中心户长等群防群治队伍,定期开展巡逻守护和安全隐患排查。
优化“三类派驻”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联动链条
按照“当进则进、宜进则进”原则,采取常驻、轮驻、派驻相结合的方式,整合基层力量资源参与综治中心工作。
整合专职力量做实“常驻”机制。充分整合政法综治、信访、司法、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进驻综治中心。入驻中心的部门和人员纳入综治中心统一管理和培训,实行业务主管部门和综治中心双重领导。村(社区)支部书记、治调主任、驻村(格)辅警等在村(社区)综治中心集中办公。
整合部门力量做优“轮驻”机制。坚持“为民、便民、实用、实效”原则,派出所、法庭等未常驻综治中心的部门,以及联点律师等采取轮驻形式,坚持每周1天选派精干力量进驻中心;村(社区)联点镇干部、驻村工作队、法律顾问等轮驻村(社区)综治中心。
整合社会力量做好“派驻”机制。乡镇、村综治中心按照“中心吹哨、部门报到”要求,以“3+X”工作室为派驻阵地,其他相关部门以及“五老”、乡贤、志愿者实行派驻的方式开展工作,多方联动化解矛盾纠纷。
整合“四大功能”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以综治中心多功能一体化建设为抓手,强化社会治理、应急指挥、法律咨询、便民服务四项功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打造乡村治理平安共同体。
聚焦社会治理功能。创新职能部门+村(居)委+群防群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管控服务模式,对各乡镇、村内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刑释人员、社矫人员等特殊人群落实“五个一”措施,严防发生极端案事件。
聚焦应急指挥功能。发挥综治中心预测预警预防作用,对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实行边报告边处置,各级综治中心1小时内向上一级综治中心和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并协助配合做好矛盾纠纷化解,诉求事项办理等工作。
聚焦公共法律服务职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力量,为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今年以来,为群众提供咨询、预约等服务2130人次,代理诉讼案件41件,审查修订合同58份,代写法律文书94份,开展法治培训讲座28场。
聚焦便民服务职能。综治中心在提供平安建设各项服务基础上,拓宽服务内容,整合应急、民政、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下沉资源和便民事项,积极帮助群众法律咨询、户口登记、监控信息查询等业务。
建立“五个一”支撑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化
通山县以综治(网格)中心为堡垒,坚持信息化支撑,推进社会资源参与平安建设,建立“云+网+X”数字化“平安乡村平台”新模式,打造“五个一”智能化平台。
一张“大网”保稳定。建立村级视频监控网,动态监测区域入侵、越界检测、报警联动等信息,既满足村民看家护院的需要,又能助力基层治安管理。今年2月份黄沙铺镇新屋村七组黄某云家的鸡被过路车碾压,村民到综治中心反映后,村干部迅速调取监控录像,及时找到车主,并帮助协调予以市场价给予赔偿,得到村民好评。
一个“管家”护安全。智能管家平台“耳听八方”,通过直观易用的看护定位器,在平台地图上划定安全范围,结合安全数据的采集与分析,提供定位、围栏、呼救等一系列便捷功能。目前,通山县在黄沙铺镇、大路乡开展三级以上精神病人佩戴智能手环试点工作,实现三级以上精神病人全天候看管。
一个“喇叭”唱平安。在传统的“村村响”基础上,通过外接喇叭到网格的方式,实现“一点录入,多终端播报”的实时或定时智慧云广播,突破了线下时间、空间限制,实现平安创建动员、政策法规宣传、预测预警提示第一时间到户到人。
一个“平台”促管理。村级网格化信息平台整合森林防火预警信息、河道水库监控系统资源,集“上下班打卡、定位轨迹、事件上报”于一体,现已基本实现村网格员重点时段的日常巡查、重点事件上报处置的数字化管理工作。
一个“程序”强治理。村级信息互联互通“交感末梢”,通过微信小程序的应用,网格员能实现信息化实时上报,普通群众可用“随手拍”功能,反映人居环境、便民服务、矛盾纠纷等事件,共同参与乡村管理。
完善“六项制度”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制度先行,不断健全完善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推动平安通山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建立信访接待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严格落实信访接待值守制度,明确综治中心常驻成员为值班人员,负责处理首访人员的信访事项,全面落实书记、镇长牵头、班子成员联动的周下访制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矛盾上交为就地就近化解”,确保矛盾纠纷、信访事项在第一时间有人受理交办。
建立诉调对接制度。诉调对接工作主要由村3+X工作室承办,村辅警协同参与。工作室接到群众诉讼请求后,在征询当事人同意之后,由接待员开展登记工作,交由调解员开展调解。纠纷调解成功后,由派驻律师撰写调解协议书,并由当事人双方签字确认,调解协议书确定后,由派驻法官进行司法确认,并出具正式民事调解书。
建立多元化解制度。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整合村内部相关力量和资源,对于简易的矛盾由村综治中心成员进行调处,对于复杂的矛盾由村网格员、乡贤、3+X工作室成员调解,把无诉、无纷作为平安家庭、平安村湾评比重要标准,规范调解案卷制作,实行以奖代补形式,鼓励调解员就近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日周月季制度。全面构建三级综治中心纵向互联互通信息平台,按照“兜底式”受理、“全流程”办理、“全周期”工作要求,建立村级综治中心“日联排周碰头月研判季小结” 制度,确保小矛盾风险隐患村内解决,重大矛盾纠纷按照“汇研交办督结评”闭环处置,重点疑难问题由县级综治中心进行研判分析、协调指导、跟踪督查,全面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建立群防群治制度。组建以综治中心成员、辅警、网格员及志愿者为主的群防群治队伍,常态化开展巡逻排查。利用网格员、中心户长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对特殊人员、重点场所、安全隐患实行每日滚动排查,并建立巡逻工作日志和信息收集上报制度,形成了“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运行体系。
建立便民服务机制。坚持一站式办公,针对群众反映的诉求,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确保群众来电来访随时有人接待,及时有人办理,尽快得到反馈,同时积极开展全过程预约服务、矛盾纠纷跟踪回访等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湖北省通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夏育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