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犯罪检察工作如何提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如何进一步推进?这次会议有部署
近日,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在嘉鱼召开普通犯罪检察工作会议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总结今年以来全市普通犯罪检察工作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情况,部署贯彻落实全省普通犯罪检察工作会议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精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邓佛围,嘉鱼县检察院检察长吴寿春出席会议。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恒主持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全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工作会议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精神,通报了2023年1-7月全市检察机关普通犯罪刑事检察质效数据和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解读了《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崇阳县院介绍了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经验,各基层院重点围绕普通犯罪检察工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的亮点、短板弱项及下一步工作举措等进行讨论发言。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不断深入”“办案质效考评指标全面优化”“牵头的专项工作统筹发力”“队伍结构进一步改善”……听取汇报交流后,邓佛围副检察长就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普通犯罪检察工作会议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精神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要认清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全市普通犯罪检察工作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认识其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检验,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要对标对表省院工作部署和要求,找差距、析短板、强弱项,不断增强做实做优全市普通犯罪检察工作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感与紧迫感。
二是要厘清工作思路。认真领会省院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目标要求,着力推进证据审查、法律运用、程序流转、诉讼监督、诉源治理、队伍建设等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确保“三个发生”,即不发生因定性错误引发信访申诉案件、不发生因办案工作失误引发闹庭或舆情炒作、不发生干警因违规办案或失职渎职被纪法追究。
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紧扣证据实质化审查、案件准确定性、法律文书规范制作、办案质效评价指标优化、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相对不起诉嫌疑人志愿服务试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改革、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重点工作任务,因地制宜、靶向发力,狠抓落实。
四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争取党组重视与支持,调配充实办案力量;加强全面统筹,强化内外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注重总结创新,推出可借鉴的咸宁经验;持续开展业务竞赛、案例研讨、导师帮带等活动,加大公诉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普通犯罪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