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法院:司法“夜调”,点亮便民“灯火”,夜晚上门化解多起物业合同纠纷
“法官,你说得确实在理,我心里面对物业的怨气消了不少,这就把拖欠的物业费补上!”
“感谢法院的同志这么晚了还上门调解,帮我们公司解决了烦心事,我们今后一定注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近日,崇阳县法院天城人民法庭通过“夜晚上门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了多起物业合同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以法院力量助力“共同缔造”工作。
【案情简介】
因业主长期拖欠物业管理费,天城镇多家物业公司将业主诉至崇阳县法院。收到案件后,天城人民法庭的承办法官立即与当事人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发现案件标的小、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法官考虑到,如果一判了之,可能进一步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造成更大的纠纷,便决定上门进行调解,解开背后的“疙瘩”。因业主白天工作繁忙,承办法官决定在晚上业主在家的时候,上门开展调解工作,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司法服务质效。
【调解过程】
夜幕降临,某小区灯火通明,家家户户正在享受家庭温馨。天城人民法庭干警赶至该小区,登门向业主沈某送达传票等诉讼材料,进一步了解案情,开展调解工作。
“你要是再往我门上贴东西,我就对你不客气了。”业主沈某误以为敲门的干警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激动地说道。干警表明身份和来意后,沈某连忙将干警请进家中,并打开了话匣子。“小区虽然有物业,但垃圾到处都是,上次我家墙面出现裂缝,物业公司却不愿意派人来填补,那我交这个物业费干嘛!”
在了解到背后的症结后,干警们一边安抚沈某的情绪,一边当着沈某的面和物业公司通话:“《物业服务合同》是约束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的,如果你们的服务慢了,业主自然‘不愿买单’,要想拖欠物业费的事情不再发生,你们自己要反思,物业服务必须要整改。”
经过干警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和调解劝导,沈某当即承诺会及时履行缴纳物业费义务,物业公司也主动作出整改承诺并当场申请撤回起诉。成功调解该案后,干警便马不停蹄地奔赴下个小区,继续开展调解工作……
据悉,当晚天城法庭干警共上门调解物业合同纠纷案件7起,当场撤诉5起。
下一步,崇阳县法院将紧扣2023年“枫桥经验”60周年时间节点,坚持把“调解”贯穿审判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通过错时送达、上门调解、巡回审判等一系列便民举措,确保多元解纷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在“共同缔造”工作中贡献更多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