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业务走“捷径”,通山警方查处一起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案

点击量: 时间:2026-07-29 15:15 来源:通山公安 责任编辑:周园媛

为扎实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严厉整治网络信息领域突出违法乱象,切实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线,持续净化网络空间环境。近日,通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通过精准研判、快速核查,成功查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案件。

2026年7月,网安大队通过线索核查发现徐某在通山县工作期间存在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经查,违法行为人徐某为拓展自身业务渠道,通过互联网购买的方式,非法获取包含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其自身业务的推广营销。

面对完整的电子记录、交易凭证等证据链,徐某对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公民个人信息依法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买卖、提供或泄露他人信息。利用非法渠道获取信息进行商业推广、营销骚扰,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切勿在非正规平台随意填写身份证号、银行账户、家庭住址等敏感内容;不点击不明链接,不扫描来源存疑的二维码,避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若发现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或利用,请及时拨打110或向属地网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