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拒捕……通山警方破获一起砸车玻璃盗窃案

点击量: 时间:2024-11-26 15:38 来源:通山公安 责任编辑:周园媛

趁着夜色

游离在城市大街小巷

用砸车玻璃的方式

盗窃车内财物

通山县公安局

雷霆出击

将犯罪嫌疑人

一举抓获

守护冬季平安

案件回顾

“早上起来发现车窗被人砸了,车里的酒、烟也不见了……”11月20日上午9时许,辖区群众周某报警称,其停在康泰医院附近的车辆后车窗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损失共计4000余元!

接报案后,刑侦大队侵财专班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分析研判发现,嫌疑人的作案工具为一辆白色电动车。

为了尽快查明嫌疑人身份,专班民警立即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对嫌疑车辆踪迹展开全面排查,在经过几小时的分析研判后,终于找到了嫌疑车辆的车主张某,在对其关系进行排查时,张某表示带办案民警去找其有盗窃前科的儿子陈某星了解情况。

期间,张某的前夫陈某不仅十分抗拒警方的到来,还提出自己要单独联系陈某星。这一异常的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在张某带警方前往寻找陈某星后,为了不打草惊蛇,专班民警立即兵分两路,由其他人跟着张某寻找陈某星,民警吴江南跟着陈某,防止其单独与陈某星会面。

“你别跟着我!”

眼看警方即将找到陈某星,自己盗窃的事实就要败露,陈某情绪突然激动起来,走到巷口后更是拔腿就跑,在民警拦截并严厉警告后,不仅态度恶劣,更是暴力拒捕,在周旋数分钟后,民警成功将陈某的手机扣留下来,掌握其盗窃销赃的证据。

随即,民警对陈某住处进行搜查,找到其盗窃的部分白酒。21日凌晨,盗窃嫌疑人陈某眼见盗窃事实已经败露,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铁证面前,陈某最终交代其盗窃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陈某于2014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出狱后不久重操旧业。11月19日晚上,经过精心伪装后借用前妻张某的电动车沿通山城区实施盗窃他人车内财物。

目前,被害人的被盗物品已经全部追回,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汽车不是保险箱,贵重物品勿存放,请广大市民务必加强防范,绷紧安全弦,做好以下几点:

1.停车注意观察周边情况

停车时,要避免将车辆停在人迹稀少或灯光昏暗的地方,尽量选择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或有监控录像的区域。

2.贵重财物切勿留在车内

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等要随身携带,切勿放入车内过夜,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

3.下车后要及时锁好门窗

无论是出门在外、还是停车回家,只要人离开车辆,就应当及时锁好车门车窗。

4.上锁后要及时检查车门

锁车后,要用手试拉车门,检查门窗是否锁好,避免出现“锁而不实”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