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法院: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化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63件

时间:2026-09-14 16:26 来源:咸安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周园媛

今年以来,咸安法院充分运用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了163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该批案件的借款人因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金融机构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作为全省14家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试点法院之一,咸安法院严格按照最高院试点方案要求,精心就该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选好示范案件,依法迅速作出判决。

在区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区法院依托区综治中心,组织相关调解组织对案件开展集中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与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示范判决的法律依据和类案处理原则,引导双方接受示范案件的指引,就还款方案达成共识,金融机构也积极为具有还款意愿的借款人制定了分期还款方案。最终,163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均以调解方式化解。

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是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益探索,通过示范性诉讼促推矛盾纠纷批量化调解,做到应立必立、能调尽调、当判则判,有利于提升类案源头治理、实质化解水平。下一步,咸安法院将继续深化工作机制,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