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庭审评查,推动出庭公诉质量提升
庭审是展示案件质量与效果的关键环节。2025年,通城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积极探索将庭审表现纳入案件质量整体管理体系,创新构建并扎实推进庭审评查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机制、强化闭环整改、拓展结果运用,有效促进了出庭公诉工作水平提升。全年共组织庭审观摩10场,评议案件15件,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0余个,开展庭审复盘与专项培训指导3次。
健全评查机制
构建常态化、立体化、规范化工作体系
以往的案件质量评查多集中于书面卷宗,对庭审动态过程的监督评估相对不足。为此,通城县检察院案管部门转变工作思路,延伸监督链条,着力构建覆盖全面、主体多元、标准清晰的庭审评查体系。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与全员参与相结合,推动评查常态化。建立“每月定期观摩+随机抽案评议”机制,将庭审评议作为月度固定工作。由案管部门牵头制定月度观摩计划,院领导带头参与,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检察官跨部门参加评议,形成“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相互促进”的常态化氛围。观摩范围覆盖本院提起公诉的各类案件,尤其侧重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及新类型案件,确保评查工作既有广度又有深度。
二是引入外部视角与内部评价相结合,实现评查多元化。为克服内部评议视角单一的局限,对于社会关注度高、案情疑难复杂、具有典型意义或新类型案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参与庭审评议。通过内外结合,从公诉人仪态、语言表达、程序把握、履职能力及庭审效果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拓宽了监督渠道,增强了评议公信力。
三是细化评查标准与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评查规范化。研究制定《庭审评议表》及配套标准,围绕“庭前准备、庭审程序、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出庭规范、临场应变、释法说理、整体效果”等关键环节,设置具体可操作的评议指标。评查人员依据标准进行量化评分与定性评价,确保评议工作有章可依、客观公正、问题聚焦准确。
坚持问题导向
形成“发现-反馈-整改-提升”闭环管理
始终秉持“以评促改、以查促升”的原则,着力避免形式主义,努力将评查发现的问题转化为能力提升的抓手,形成管理闭环。
一是精准梳理,及时反馈。每次评查后,案管部门及时组织评议会议,迅速汇总整理内外意见,系统梳理归类,形成详细的“庭审评查问题清单”。在向业务部门反馈整体情况的同时,将个人出庭表现的具体评价、优缺点及改进建议,逐一反馈至承办检察官,确保问题指向清晰、改进方向明确。
二是靶向整改,补齐短板。针对“问题清单”反映的共性薄弱环节,案管部门会同政治部、业务部门,结合实际需求,邀请本院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出庭能力突出的优秀公诉人进行专项授课或经验交流。通过针对性指导,着力提升公诉人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
三是跟踪问效,确保落实。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施“听庭评议回头看”机制。对前期评查中发现某一类共性问题,在后续出庭案件中进行重点跟踪评查,检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问题是否重现。通过“初评-整改-复核”的循环推进,形成持续改进的督促机制,确保问题切实整改、能力有效提升。
深化结果运用
实现激励成长、赋能管理、提升公信的价值
庭审评查产生的数据与意见是宝贵资源。该院着力推动评查结果的深度应用,将其转化为队伍建设的内生动力、管理决策的参考依据和司法公信的促进因素。
一是与绩效考核衔接,激发内驱力。将庭审评查结果作为检察官绩效考核、等级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对表现优异者予以通报表扬,树立鲜明导向。同时,探索为检察官建立“出庭能力履职档案”,记录其历次评查表现与改进轨迹,使其清晰感知成长历程,激发“比学赶超”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数据研判,服务科学决策。定期对庭审评查数据进行深度统计分析,既关注个体表现,更注重研判队伍整体在证据运用、法律论辩、庭审驾驭等方面的优势、短板与发展趋势,为院党组及业务部门精准研判队伍素能、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
三是吸纳外部意见,提升司法公信。高度重视并建立外部评议意见台账,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认真研究、分类处理。将其中涉及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司法作风等方面的合理建议,转化为具体改进措施,并适时向意见提出者反馈,将外部监督有效转化为内部改进动力,搭建良性互动桥梁,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与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