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六合彩”赌博,通城法院巡回审理一起赌博案件
为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审理一案 教育一片”的功能,近日,通城法院在石南镇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利用“地下六合彩”实施赌博案件,被告人胡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违法所得1.6万余元上缴国库。
案情回顾

胡某某于2021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在家中从事“地下六合彩”做庄赌博,通过微信接受投注码单,以开奖结果与赌客对赌,接受多人投注“地下六合彩”赌博金额合计52872元,胡某某因此获利1.6万余元。考虑到胡某某因身体残疾行动不便,法官决定将审判庭搬到被告人家中。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进行“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胡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全部非法所得及罚金,悔罪态度诚恳,具备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
赌博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极易引发家庭破裂、经济纠纷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本案判决再次警示公众远离赌博,投注“地下六合彩”并非正常的娱乐活动,而是违法的赌博行为!而接受他人“地下六合彩”投注并抽头渔利,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广大群众应自觉抵制赌博诱惑,共同营造和谐、稳定、健康的社会环境。法官提醒大家,不要妄想通过赌博一夜暴富,应当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