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公安:成功劝投一名境外在逃人员
近日,一名长期滞留境外的人员游某,在湖北咸安警方的持续劝返下,主动从云南磨憨口岸入境回国投案。

民警在云南磨憨口岸接回游某
面对前来接他的民警,游某坦言:“我一定要回来为自己犯的错买单,重新做人。”
2024年6月,咸安警方在摸排工作中发现游某为境外涉诈高危人员,随即开展劝返工作。
起初,游某心存顾虑,抗拒心理较强。高桥派出所民警联合村干部,持续通过远程方式与他保持沟通,既耐心讲解投案自首从宽处理的法律政策,又真诚倾听其在境外遇到的实际困难。
经过近一年耐心工作,游某态度逐渐转变,于今年8月初表露回国意愿。经过随后20多天的深度沟通,游某终于决定主动回国自首。
8月28日,咸安公安高桥派出所联合通山公安刑侦大队组成专项接返小组,辗转4338公里、往返历时110个小时,在云南磨憨口岸顺利接到游某,并将其安全带回咸宁市咸安辖区。
回国后,游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经历。他坦言,当初轻信“出国赚大钱”的诱惑非法越境,结果却陷入真实困境:“从蛇头拿枪押着我走的时候,我就知道回不了头了。”
他表示,在境外期间人身自由受限、生活艰苦、物价高昂,与想象截然不同,“无时无刻不想念家里的安稳,只想早日回来接受处理,重新开始。”

对游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游某因涉嫌偷越国(边)境及参与诈骗活动,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境外不是法外之地,逃避无法解决问题。唯有认清形势,放弃幻想,主动投案自首,才是唯一正确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