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之力解企忧、助企兴
8月28日,通城县检察院与通城县经济开发区、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召开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推进会,正式启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构建“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新格局。会议邀请30余名民营企业家参加。
这是通城县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之一。今年以来,该院以打造“惠企检察”品牌为主线,深入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部门协同治理,护航企业更高质量发展。
主动融入大局
筑牢企业发展法治屏障
该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共办理涉企案件135件,依法起诉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件31人;坚持打击犯罪与依法帮助企业挽回和减少经济损失并重,在办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时,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先行支付部分赔偿款协议,被害企业如约获得800余万元赔偿款,该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依法提出监督意见10条,强化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督促清理涉企刑事“挂案”4件,避免企业负重前行;依法纠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3件,在何某某合同诈骗案中,经审查认定当事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纠正公安机关违法扣押财物2件,帮助企业解冻与涉案无关财物50万元。
“我们将紧盯护企重点,继续加大专项行动力度,以可感可及、实实在在的效果,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提升办案质效
主动履职纾企困解企忧
该院坚持高质效办理涉企案件,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企业经营状况、社会贡献等因素,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让企业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也体会到司法的温度。
2020年5月,湖北某建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某贸易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某,为承接某工程辅材采购项目,除实际控制的湖北某贸易公司外,另借用两家公司资质参与项目投标。为提高中标率,廖某指使湖北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统一制作标书,控制报价,后湖北某贸易公司以最低价中标。2025年3月,廖某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廖某在认罪认罚的同时,表达出对公司经营的担忧。该院立即前往涉案企业所在地对企业开展了办案影响评估工作。
“我们通过实地考察查明,廖某经营的公司共有70余名员工,年均纳税额上百万元,且公司还有多个项目在推进中。案件办理过程中,廖某也主动退还违法所得47余元。如何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承办检察官表示。结合案件审查情况,在充分评估诉讼风险后,拟对廖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考察过程中,该院就涉案公司在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员工法治教育、提高合法经营意识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实现健康发展。
强化协同联动
做实企业“智”造制度支撑

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早在今年4月,该院就与通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会签了《通城县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依托联席会议制度,该院在轮值期间选派2名业务骨干入驻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实时接收企业法治诉求,定期开展宣传培训、送法入企等活动。机制带动下,检察履职更有方向,企业“敢为人先”的法治底气更足。
“此次座谈会让我们备受鼓舞,对企业的创新发展也更有信心,希望检察机关今后多组织类似活动,深化检企共商共建,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在近日召开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推进会上,企业代表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在保护企业创新方面所做的工作,并结合自身领域积极建言献策,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营商环境再升级、密切检企联系、加强检察护企法律宣传等各个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注入“源头活水”。
该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分管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梳理研究企业家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把“问题清单”转化为加强检察工作的动力,在后续工作中精准施策,逐项落实,共促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靠前服务“零距离”
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
“今天来走访,就是想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有什么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对检察机关服务企业还有哪些意见和建议?我们一定全力解决、及时改进……”8月下旬,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皮赤锋带队实地走访了壹威电子公司、苏世建设公司、同城甄选网络公司等5家企业,与企业近距离对话,深入宣传各项惠企法律政策,细致解读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的法律薄弱环节、风险点等。
为切实了解企业的法治诉求,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常态化法治服务,该院坚持问题导向,不断畅通企业诉求与检察服务双向通道,依托县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累计为60余名企业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开展风险研判10余次,为32家企业提供法治讲座,办结涉企控告申诉案件4件。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不断优化、创新工作举措,以更实举措主动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更全面、更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