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 综治中心” 合力化解两代人邻里纠纷

“现在好了,不光解决了房屋漏水这个事儿,道理也说明白了,我这口气也顺了,往后两家都能踏实过日子了。”6月23日中午,在通山县黄沙铺镇综治中心调解室内,63岁的老邓握着调解员的手,声音里满是释然与感激。至此,这起跨越十九年、历经两代人的邻里纠纷,在“法院 + 综治中心”的合力调解下,画上了圆满句号。
从和睦邻里到矛盾初现
故事回溯到1994年,老邓在通山县黄沙铺镇某村购置地基建起新房,与邻居老刘一家比邻而居,平日里互帮互助,关系十分融洽。然而,2006年,老刘拆除旧房新建房屋时,双方因房屋边界划分和排水问题产生摩擦,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出现裂痕。同年12月,在村干部的见证下,两家签订了《房屋建筑协议》,明确了房屋边界及排水等事项,暂时平息了纷争。
可谁也没想到,平静的生活在两年后再次被打破。2008年,老邓家的房屋墙体出现裂缝、渗水现象,老邓怀疑是邻居建房施工导致。当年9月,经黄沙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老刘同意赔偿老邓3000元,由老邓自行修缮房屋裂缝,并约定:若房屋后续出现更严重的问题,老邓可依法维权。
父辈离世,矛盾升级

实地勘察
时光流转,岁月更迭。2023年,老邓家的房屋再次出现严重漏水,屋内墙皮大片脱落,家具也因渗水而受损。此时,邻居老刘已离世,房屋由其儿子小刘继承。老邓多次找到小刘协商房屋维修赔偿事宜,但小刘认为房屋漏水是自然老化所致,与自家无关,双方各执一词,协商陷入僵局。无奈之下,老邓在2025年3月向黄沙法庭寻求帮助。
多方联动,抽丝剥茧寻真相
黄沙法庭的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邻里关系的特殊性,没有急于立案开庭,而是决定先进行诉前调解。法官与老邓一同前往现场勘察,发现两栋房屋后方紧密相连,老邓房屋的漏水情况确实存在。但关于漏水原因,老邓坚称是小刘房屋挤压导致,小刘却认为是房屋年久失修自然老化,双方争执不下。法官先后两次到现场组织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建议老邓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漏水原因及维修费用进行评估。
经评估,房屋漏水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老邓房屋总面积200平方米,修缮费用约3-4万元。老邓主张小刘房屋接触自家房屋造成的屋顶破裂面积约70平方米,要求小刘承担1/3的维修费用;小刘则认为实际接触面积远没有那么多,不愿支付如此高额的赔偿。
多元调解,温情化干戈

虽然双方预期存在差距,但法官敏锐捕捉到双方都有解决问题的意愿。于是,依托通山县综治中心这一基层矛盾调解 “主阵地”,联合多方力量开展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窦桂龙、曾参与2008年纠纷调解的司法所所长卢江也加入调解队伍。
调解室内,气氛一度紧张。窦桂龙语重心长地劝解:“你们双方都是懂理的人,都冷静下来好好考虑,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把关系闹僵了对谁都不好。”卢江也回忆起当年的调解经历:“这起纠纷当年就是我们所调解的,你们两家挨在一起几十年了,因为几千块钱伤了和气不值当。”承办法官则从法律角度出发,向双方释明权利义务:“大家都是为了解决问题,没必要因为争一口气而花更多冤枉钱,把钱实实在在花在维修上,才能真正化解纠纷。”
在长达数小时的调解中,三方轮番上阵,讲法理、谈情理、忆邻里情。经过耐心劝导,小刘终于放下心结,老邓也做出适当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刘一次性补偿老邓4000元,该房屋损害纠纷就此了结。协议签订后,小刘当场支付了补偿款,两双手紧紧握在一起,积压多年的矛盾烟消云散。
群众有期待,司法有担当。下一步,咸宁市法院系统将继续深化与综治中心的协作融合,加强与综治中心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调解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更多司法智慧与力量,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