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一司法所入选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展
聚力“三个突出”提升调解质效
咸安区司法局向阳湖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质增效。2023年,获评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在人民大会堂作交流发言。
突出党政统筹 抓好“三个建设”
投入近100万元,整合镇综治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完成司法所提档升级,配备2名在编政法干警和1名辅助人员。11个村(社区)成立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企业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群众信赖的“老马工作室”,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聘请55名专兼职调解员,充实多元化调解队伍。常态化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研判、调解,完善矛盾纠纷“一月两排查”“月例会”“领导包案”等机制。

突出预防化解 做好“三项工作”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组织辖区55名调解员通过摆台设点、上门入户,常态化开展理论宣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托人民调解中心和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形成“村(社区)调委会控制事态并上报、镇直部门提出协调意见、司法所审查并提出调解方案、乡镇综治办组织实施、调解员具体负责调解”的依法调解闭环工作流程,做到纠纷“快调快结”。

突出群众主体 办好“三件实事”
通过民主议、专业审、共同管,把好“合同关、公章关、制度关”,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农村合同矛盾纠纷,探索出“合议共管”工作法。近年来,无一起因合同纠纷发生诉讼或者信访上访事件。辖区内37名“法律明白人”,第一时间参与群众调解工作,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针对重点疑难矛盾纠纷,邀请乡贤、“五老”、“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等人群参与,充分发挥他们人熟、地熟、事熟和威望高的优势,收到良好的化解效果。
近年来,咸宁市坚持“聚合力、抓基础、强履职、提效能”,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推动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人员力量不断充实,基础设施不断加强,职能发挥更加明显。三年来,司法所累计解答法律咨询3.1万人次,指导参与矛盾纠纷1.76万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640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276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23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