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充电”, 以“共学”凝“共识”促“共进”

点击量: 时间:2024-07-09 14:49 来源:咸宁检察 责任编辑:陈诗傲

为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毒品犯罪案件的办案标准,提升全市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质效,7月5日,咸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宁市公安局举办全市2024年度禁毒工作公检法同堂培训班。

培训邀请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金吕钢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副主任樊胜为全市两级公安、检察、法院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干警作专题授课,采取“现场授课+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来自咸宁市、咸安区公安、检察、法院系统40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其他县(市、区)公检法业务骨干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培训。

金吕钢以《毒品案件审理的若干重点问题—<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案例解读》为题,从会议纪要制发背景,毒品犯罪罪名认定,毒品数量、含量问题等内容进行深度解读,重点从选择性罪名,代购毒品,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行为以及死刑适用等方面,结合具体案例进行系统深入讲解。

樊胜以《认清形势、强化履职,坚决打好打赢禁毒工作主动战》为题,结合检察办案,深刻分析当前全省毒品犯罪案件主要特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既有理论阐述,又有案例诠释,对办好毒品犯罪案件提供了工作思路,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能动履职水平,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还分别组织本地公安、法院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干警,围绕涉毒洗钱犯罪、依托咪酯案件办理实务、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实务中常见问题等内容进行研讨,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交流中碰撞思维,沟通中凝聚共识。

下一步,咸宁市两级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公检法同堂培训为契机,继续深化同公安、法院的司法协作,进一步增强打击毒品犯罪的工作合力,为平安咸宁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