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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朵普法“蒲公英”
——记贵港市覃塘区司法局山北司法所所长周芳洁

十余年来,她默默践行“法治为民”承诺,出色完成调解、社矫、普法等工作,参与化解矛盾纠纷300余起,参与办理信访案件2000余件,解答咨询近5000人次,走访刑释人员100多名,参与普法活动150多次,司法所接收的180余名社矫对象无一例脱管、再犯罪或参与群体性事件。她如同一朵普法“蒲公英”,播撒法治种子,为法治覃塘、平安覃塘注入了温暖而坚实的力量。
她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司法局山北司法所所长周芳洁,曾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广西法治建设先进个人、贵港市先进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作为乡一级调委会,无法调解的工伤案件,可以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但真的可以解决当事人面临的难题吗?”5月13日,在接待因工伤纠纷前来求助的当事人唐某时,周芳洁不禁陷入沉思。这起案件看似普通,却因包工头与承包人相互推诿,使当事人陷入维权周期长、成本高的困境。
今年3月,桂林籍农民工唐某在覃塘区柳覃高速公路项目工地作业时不慎滑倒,致左外踝骨折,住院治疗一个月。出院后,包工头蒋某和项目负责人邓某双双拒绝承担赔偿。唐某因伤失去收入,家庭陷入困境,只得尝试向司法所求助。
接到求助后,周芳洁主动联系值班律师、包工头及项目负责人,搭建沟通平台。面对各方的抵触情绪,她耐心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结合类似案例逐条说明工伤认定标准,促使承包方最终承认工伤事实。
在双方就赔偿金额僵持不下时,周芳洁及时引导双方算清“成本账”,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消除当事人对协议能否按时履行的顾虑,她主动协助双方申请司法确认,以法律效力保障调解成果。
9月12日,辖区松英村的覃某手持水库承包合同匆匆前来,反映村民要求他立即归还承包水库,有可能发生哄抢行为。
周芳洁敏锐地意识到事态紧迫,若矛盾激化极易引发群体冲突,当即联系驻村干部核实情况。经了解,覃某承包的集体鱼塘合同延期期满后仍拒绝清退,村民多次沟通无果,下发退场通知限期撤离,否则将自行清空水库。由此,双方对立情绪持续升级。
事态紧急,周芳洁组织双方当事人至司法所进行调解,一方面耐心倾听各方诉求,一方面深入阐释法律规定和违约后果,融情于法、化理为桥,逐步消解双方对立情绪,拉近分歧差距。
经持续疏导与法治教育,周芳洁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清退协议,实现了矛盾就地化解、协议即时稳固,有效防止了事态扩大。
面对辖区危险驾驶、帮信罪等多发的情况,周芳洁精准施策,依托各村“法律明白人”讲师团,借助党员活动日、村民代表大会等平台,开展交通安全、反诈防骗等针对性法治宣传。同时,她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定期推送典型案例、法律解读短视频,让群众随时能学到实用的法律知识。
周芳洁尤其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致力推动“法治教育进校园”提质增效。为了让学生爱听、听懂、能用,她精心筛选工作中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将案例资源转化为生动教材,并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量身定制课件,以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沉浸式普法形式,实现“点对点”靶向普法,真正让法治种子在未成年人心中生根发芽。
多年来,周芳洁用心当好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引路人”。自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山北司法所累计接收管理社区矫正对象180余人,无一例脱管漏管、再犯罪或参与群体性事件。
面对矫正对象的特殊困境,周芳洁坚持因人施教、精准帮扶。2023年2月,22岁的黄某因犯帮信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后入矫。了解到黄某家生活困难、缺乏就业技能的情况后,周芳洁不仅详细讲解矫正规定,更积极帮助联系就业岗位,使黄某很快在附近乡镇找到工作,解决黄某的生活困难,让其重拾了生活信心。最终,黄某得以顺利解矫。
周芳洁对辖区130余名刑释人员建立详细台账,做到“底数清、去向明”。今年5月,因犯盗窃罪而入狱的55岁陈某刑满释放后,她主动上门走访,耐心疏导情绪,协助办理低保,使陈某深受感动,表示将安心养老、不再犯罪。
(广西法治日报)



